什么时候做第二次唐氏筛查?
1、唐氏筛查是唐氏综合征的产前筛查,第二次唐氏综合征产前筛查一般在16-21周内进行。
2、唐氏综合征产前筛查主要是筛查胎儿染色体异常和神经管畸形,通常是提取孕妇的静脉血进行检查,以确定胎儿是否有唐氏综合征的风险。临床上可分为妊娠早期检查和妊娠中期检查。妊娠早期检查的最佳时间为11至14周,即妊娠中期的第二次检查,一般为妊娠16至21周。如果检查结果是临界风险和高风险,则需要进一步进行无创DNA产前筛查或羊水穿刺术,以便明确诊断。
3、唐氏综合征是一种由染色体异常引起的疾病,胎儿分娩后可能出现生长迟缓、畸形等症状。建议孕妇在怀孕期间听从医生的建议,进行唐氏综合征产前筛查。此外,如果孕妇超过35岁,结果会不准确,建议直接进行无创DNA产前筛查。检查前几天注意清淡饮食,前一天晚上10点后禁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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