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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乌丸用药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3-06-17 16:39:06浏览:

首乌丸用药注意事项:

1、首乌丸注意事项,口服,每次6克,每天2次,避免冷、油腻食物,脾胃虚弱、呕吐腹泻、腹胀、咳嗽痰谨慎,感冒患者不宜服用,过敏体质,性质变化,肝功能不全,孕妇禁止,已知有本品或处方药,肝损伤个人史患者不宜使用。

2、服药时要注意监测肝生化指标,如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尿黄、眼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或原肝生化检查异常,肝损伤临床症状加重时,应立即停药就医,严格按用量服用,不超过剂量,长期连续服用,老年人和肝生化指标异常,有肝病史者慎用。

3、哺乳期妇女服药时,应选择停止哺乳或停止使用本品。目前还没有系统的儿童用药安全研究数据。儿童应谨慎使用。

4、已知有本品或处方药、肝损伤家族史的患者应谨慎使用。如果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药物可能会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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