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观点是,如果有过流产,特别是早期流产的病史,建议是发现怀孕以后,即使是没有出血、腹痛等等症状,也是建议积极保胎,可以给孕激素治疗。
当然临床上也会发现有些病人有过流产史,第二次没有任何特殊处理,仍然整个怀孕顺顺利利的就从开始到结束,但是这个毕竟不能说少见现象,但是确实也有很多人,如果第二次怀孕没有给予积极的保胎,又再次发生了流产,所以为了避免不良事件的再次发生,或者至少从努力去降低不良事件的再次发生。
目前建议有过流产史的病人发现怀孕以后就开始积极的保胎,但如果要是中期或者晚期的流产,那么这个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分析,如果是中期或者晚期的流产跟宫颈机能不全有关,那么可能是要进行宫颈的一些特殊处理,这个就不是早孕期保胎能够解决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