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绞痛分级标准:
根据病因和发病基础,对不稳定型心绞痛进行分级,称为Braunwald心绞痛分级,可分为三级:
1、Ⅰ级:初发性劳动性心绞痛或恶化性心绞痛是一个月内发生的心绞痛,其诱因、缓解方法、持续时间和程度明显加重,但无静态发作,低于日常活动后的心绞痛症状;
2、Ⅱ级:指亚急性静息型不稳定型心绞痛,是指一个月内卧位的心绞痛,但近48小时内未发生;
3、Ⅲ级:急性不稳定性心绞痛发生在48小时内。根据这一不同的分类来评估不稳定性心绞痛的程度和风险,对及时就医起到指导作用。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冀)-经营性-2021-0017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诊断及医疗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