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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症 妊娠期合并症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1-31 12:48:04浏览:

妊娠合并症

妊娠并发症及妊娠合并疾病,发生在非怀孕前或在怀孕期间不直接引起的疾病。常见的影响是心脏病、贫血、糖尿病等。即使怀孕消失了,疾病也不一定消失。所以对女性是一种严重的疾病。

妊娠合并心脏病

1、因妊娠和分娩给心脏的额外负担,可造成心功能进一步减退,甚至引起严重后果。妊娠期总血容量增加,心排出量明显增加,心脏作功高峰在32-34周,心率加快,而且子宫增大,横膈上升,心向上向左移位,都机械地增加心脏负担。

2、分娩期宫缩使心脏排血量阵发性增加,尤其第二产程,产妇屏气,周围血管阻力增加,内脏血涌向心脏,心脏负担重,原来心功能不全的孕妇,易发生心力衰竭。产后24-48小时,子宫逐渐缩小,多量血液进入体循环,且组织内液体也开始回到血循环,加重心脏负担,也易发生心力衰竭。

3、终止妊娠,疾病不一定消失。如果这些疾病发生在妊娠前不影响卵巢,排卵和妊娠,但一旦怀孕,原来的疾病会影响怀孕和胎儿的生长发育,和怀孕也会导致疾病的恶化,影响孕妇的健康。

4、妊娠合并症是产科领域的重要问题。常见的、影响较大的妊娠合并症有心脏病、慢性高血压病、糖尿病、肝炎、慢性肾炎急性阑尾炎、贫血、骨软化症等。

妊娠期合并症有哪些?

1、妊娠高血压

怀孕前或怀孕的头12周出现高血压,这种孕妇通常有特发性高血压,即非怀孕所引起的高血压。在怀孕20周之后出现高血压,即收缩压高于140或舒张压高于90,或妊娠后期的血压比早期收缩压升高30或比舒张压升高15,称为妊娠高血压。

2、先兆子痫

若有妊娠高血压外加水肿或蛋白尿,或二者皆有则称先兆子痫。而先兆子痫又合并抽搐则称之子痫症,母亲及胎儿的死亡率特别高。

3、妊娠合并慢性肾炎

妊娠合并慢性肾炎的诊断与治疗。随着医药和围产期的发展,慢性肾炎的治疗和监测高风险的怀孕手段的增加,对慢性肾炎患者的妊娠期的成功率也有明显的提高,改变过去的慢性肾炎患者应是一种终身避孕。一旦终止妊娠堕胎。

4、妊娠合并肺结核

目前有增多趋势。非活动型肺结核或结核病变范围不大者对孕产妇及胎婴儿的发育无明显影响。但活动型肺结核已引起心肺功能不全者,妊娠时病情会恶化,甚至会死亡;缺氧、营养不良可导致胎儿在宫内发育迟缓或死亡。严重者可通过血行播散将结核菌传染给胎儿,但甚为罕见。

5、妊娠合并心脏病

妊娠及分娩会进一步增加心脏负担,引起心功能再减退甚至孕产妇死亡。妊娠合并心脏病仍占孕产妇非产科死亡原因的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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