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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燥综合征2002年欧洲诊断标准

发布时间:2022-03-22 08:56:05浏览:

  干燥综合征2002年欧洲诊断标准:

  (1)有3个月以上的眼干涩感、眼磨砂感或每日需用人工泪液3次以上。具有其中任1项者为阳性。

  (2)有3个月以上的口干感,或进干食时需用水送下,或有反复或持续不退的腮腺肿大。凡有其中任1项者为阳性。

  (3)滤纸试验(Schirmer试验)≤5mm/5min或角膜染色指数≥4为阳性。

  (4)下唇黏膜活检,单核细胞浸润灶≥1/4mm2为阳性。

  (5)腮腺造影、唾液腺放射性核素扫描、唾液流率中有任1项阳性者。

  (6)血清抗 SSA/SSB抗体阳性。

  凡具备上述6项中的至少4项者,可确诊为原发性干燥综合征。已有某一肯定结缔组织病同时有上述(1)或(2),另又有(3)、(4)、(5)中的2项阳性则诊为继发性干燥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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