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性红斑狼疮属于自身免疫性疾病,如果反复出现皮疹需要警惕疾病活动,及时就诊风湿免疫科完善免疫学检查及系统检查评估疾病活动情况,根据疾病活动度调整治疗方案。
红斑狼疮患者如病情稳定在6个月至1年以上,临床症状消失,各项检查基本正常,停服影响妊娠的免疫抑制剂6个月至1年以上,服用的激素(泼尼松)在每日10毫克以下,可考虑妊娠。相当大一部分患者在病情稳定后可以生育健康的子女。红斑狼疮有时可能引起多次流产、胎死宫内、胎儿生长发育迟缓、早产、胎儿先天性心脏病等,部分患者妊娠后系统性红斑狼疮病情可加重。因此,红斑狼疮患者怀孕后一定要严密监测,防治病情复发或加重。